杏坛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镇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关键环节的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确保《杏坛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到位,特制订本计划。
一、行动措施
1、全面开展审批事项整理,做到清理率100%。
一是根据顺德区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我镇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01项,经我镇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审批事项494项(其中93项为我镇自行清理出来的便民服务类事项),清理率达到100%。
二是审批事项分类清理,机关各办、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日常管理)三个类别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达到分类准确率100%。
2、开展流程再造,达到精简事项30%以上,缩减时限50%以上。
一是全面整理审批事项,抓住重点,对于可审可不审的坚决不审,争取减少审批事项30%以上。
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和逐级审批,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达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3、优化运作机制,确保“三集中三到位”。
一是设立审批服务股。在审批行政审批职能较多的国水局成立审批服务股,把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向审批服务股集中
到位;在其他涉及行政审批职能的8个办、局的相关股室加挂审批服务股牌子,全面统筹该办、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二是设置首席代表。原则上各办、局必须设立首席代表A、B角,并与首席代表签定《首席代表审批授权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对首席代表的授权范围。个别审批项目少、办件量少且专业性不强的部门,可不设首席代表,但必须委托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为行使审批职责。
三是首席代表A角全面向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审批服务股与镇行政服务中心保持紧密联系。
四是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调入镇党委办公室,脱离原所属办、局,由镇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4、延伸服务,探索向村居、向社会放权。
一是充分研究,将可以下放到村(社区)行政服务站的权限下放到位。
二是充分思考可放权交予社会组织运作的便民服务事项,争取2012年有2个以上审批服务事项试行转移给社会组织。
5、制定标准,明晰要件,确保“无差别审批”。
一是各单位明晰制定每一行政审批和业务办理事项对应的适用申请主体、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确保每一事项面对不同申请主体的“无差别审批”。
二是规范审批印章管理。凡涉及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使用“XX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由各办、局首席代表负责管理审批专用章,不设置首席代表的办、局则由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负责管理。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推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AB角)制、过错责任制等八大办事制度,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办事流程开展“无差别审批”。
二、具体分工
党委办:全面统筹开展我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研究,指导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审改工作。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召开工作动员会,在全镇营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制定全镇行政审批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及行动计划。不定期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镇审改工作协调会,了解各部门的审改工作思路、工作进度,推进落实具体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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