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概论
绪论
服务贸易概论
服务贸易理论
服务的跨国扩张
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服务业跨国公司
服务业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
服务业跨境支付
服务业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
服务贸易政策
服务贸易政策:壁垒与自由化
WTO框架与GATS
服务贸易规制的国际经验
若干服务贸易领域
旅游服务贸易
运输服务贸易
第六章服务业的跨境交付
跨境交付( Cross-border Supply,MODE 1 )境外消费( Consumption abroad,MODE 2 )自然人流动( Movement of personnel,MODE 4 )
各种模式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
WTO 秘书处的测算表明,通过商业存在(即外国投资)进行的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值的56% 左右,跨境服务贸易约占28%,通过境外消费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占14%,而纯粹通过自然人提供的服务仅占2%。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员、物质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视听、金融信息等)。如提供远程教育课程与教育培训服务。这类服务贸易充分体现了国际贸易的一般特征,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是国际服务贸易的第一种模式(MODE 1)
一、跨境交付及主要领域
消费者
服务提供商
电信
互联网
例如对于电信业,通过国际通信线路,从本国向外国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对于银行业,一个国家的银行向另外一个国家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
对于保险业,保险公司向另外一个国家的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
离岸外包(offshoring,offshore outsourcing)出于削减成本的初衷,许多企业纷纷将IT服务和一些程序性的业务流程,外包到印度等劳动力相对低廉的发展中国家。各种成本的降低直接带来了更高的利润率,成为成为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手段。2003年,"离岸外包"占全球外包总量的50%左右.
法律服务的跨国提供。对于法律中介业,外国律师不进入一国领土,而以电讯传递方式向该国居民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传媒的全球化使律师不再需要在某个特定地点才能提供法律服务。如法律跨境的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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