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原则与影响因素
(一)股利分配原则
股利分配是指公司制企业向股东分派利润,属于企业净利润分配的内容之一。企业的股利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利益兼顾
企业股利分配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在股利分配数额和方式上,企业必须兼顾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净利润的分配权;债权人也是企业资金的提供者,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企业在向股东分配利润时也应当注意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职工是净利润的创造者,企业分配股利时应当考虑职工的长远利益,为了正确处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企业股利分配行为,我国公司法对股利分配的基本要求、一般程序和比例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认真执行,不得违反。
2、实行资本保全原则
分配股利必须以资本保全为前提。企业分配股利的资金来自税后利润,股利分配是对股东投入资本增值部分的分配,而不是股东资本金的返还,因此企业只能走在可供分配留存收益的情况下进行股利分配,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分配与积累并重
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将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分配给股东,另一部分留在企业,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其所有权仍然属于股东,只是暂时未做分配。积累的留存收益不仅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财务实力,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利润来供未来分配,还可以丰补歉,平抑各年的股利分配数额,稳定股东的投资报酬率。
(二)股利分配的影响因素
企业进行股利分配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包括法律因素、企业因素、股东因素等。
1、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保全。规定企业不能因支付股利而引起权益资本减少,不能用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
(2)企业积累。规定企业必须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是,可以不再提取。股利只能从企业的可供分配收益中支付。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分配股利。
(3)偿债能力。必须保证企业在分配现金股利后仍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借贷能力,维持正常的资金周转。
2、企业因素
企业处于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的需要,在制定股利政策时也应考虑各方面因素。
(1)盈利的稳定性。企业能否长期稳定的获利,是股利决策的重要基础。一般而言,企业盈利约稳定,其股利支付水平越高。
(2)资产的流动性。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资产变现能力的制约。如果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强,现金来源就充足,则其股利的支付能力就比较强。
(3)投资机会。有良好投资机会的企业,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往往采取低股利分配政策。如果企业的投资机会少,有可能倾向于采取高股利分配政策。
(4)筹资能力。有较强筹资能力的企业,随时能够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有可能采取宽松的股利政策。而筹资能力弱的企业则不得不将净利润多留一些,因而往往采取较紧的股利政策。
(5)资金成本。与发行新股或举债相比,留存收益筹资的成本最低。从降低资金成本的角度考虑,如果企业需要扩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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