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补充与完善研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补充与完善研究
引言: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管理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随着目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以往的作为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的一些主要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如今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也对此做出了一些适当的调整,出台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本文,就在这些新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管理的特点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一定的探讨。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保障我国社会住房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在转变住房分配制度上,还是在提高职工购买房屋的支付能力上以及推动我国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我国之前颁发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已经满足不了当前的住房公积金核算,所以,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补充和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方法,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上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抵债资产存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抵债资产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当初发放给有关机构或者是公司,如今收回来的诸如车辆,房产,土地资源等的抵债资产;另一类是在发放个人作为抵押售后会的抵押房产。对于这些资产,虽然不能够在短期内变现,但是作为抵债资产,这些资产也应该算是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的一部分,对于这些抵债资产也应该做一个明确的记录,同样进行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但是实际上,各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对这些抵债资金的管理上,大多采取不作帐务处理或者随意帐务处理的方式。使得这部分资产的资金安全风险长期被忽视,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二)关于管理部门间款项调拨问题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市中心与下属的各分支机构,应该严格的执行“四个统一”也就是“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政策,但是实际上,有关部门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在统一核算这一原则上,由于整体上还没有良好的做到分级管理,使得各分支机构都是独立运作,单独账套,账户分立,还处于混户核算的工作状态,所以很容易造成账号不实,记载不真的情况发生,造成错账,甚至是假账。
(三)应收利息会计科目的核算问题
如今,在应收利息的处理上,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而不是严格的按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比如,有的地方的管理机构对于贷款根据核算办法来执行预提应收利息,但正常的贷款大都实行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存在预提应收利息的问题,而对于逾期贷款,时间越长收回的希望越小,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收回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计提应收利息,只会虚增了当年的增值收益。有的管理中心对于贷款并不计提应收利息,只有在实际收回时,直接作为业务收入入账,违反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
(四)资产接收费用的核算和呆账核销的核算存在的问题
对于清收单位及项目贷款的处理,收回实物资产所发生的接收费用需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但现行的《办法》对资产接收费用的核算没有明确规定其处理方法,同样,虽然《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呆账做了详细的规范,但是却没有规定其规范的处理方法,现行的《办法》也遗漏了这一点,直接影响了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补充与完善研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kisuamd347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