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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搞促销老带新得的奖金也缴纳个税.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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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近日对一家房地产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因“老带新”促销而奖励给老客户的奖金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其进行了处罚。
事件
房地产公司未代缴个税受罚
昨日,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透露,近日对郑州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0年、2011年签订的“老带新推荐确认书”发生应税劳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所谓“老带新推荐确认书”的应税劳务,是这么回事:被检查的这家房地产公司,为了鼓励老业主带新客户购房,对每套因这种方式销售的房产,向每位老业主发放奖金5000元。在2010年、2011年中,该公司账面显示,为此共发放奖金113万元。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房地产行业税收专家王秋霞称,按规定,劳务支付对象若为个人,无论支付者是个人还是单位,支付者都是支付对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坚持不缴税,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房地产公司也应该报告给税务部门”。
基于上述规定,。不仅如此,因为该公司没有按规定代缴税款,还面临应扣未扣税款50%至3倍的处罚。
算账
5000元奖金,应缴个税800元
据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和个税法实施条例,像这类“老业主带新客户”的奖金,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解释说,如果每次劳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然后以其余额为纳税所得额,乘以其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比如在本案中,每位老业主一次性拿到5000元的劳务报酬,超过了4000元,就应当先减除1000元(5000元乘以20%)的费用,余额4000元乘以20%的税率,每人应纳税800元,由支付者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延伸
送家电、送物业费、送装修基金……怎么缴税?
实际上,在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中,尤其是在销售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促销手段名目繁多,优惠措施可谓眼花缭乱。比如送空调等家电、送物业费、送装修基金……
像这些,得到实惠的买房人难道也是纳税人吗?
显然不能一概而论。
税务人员介绍,如果是送空调等家电、送家具,这在税收上应该算作“买一送一”。比如一家房地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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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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