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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计入权益的必备条件分析.docx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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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券计入权益的必备条件分析
永续债券(perpetual bond)(后文简称永续债)是指没有到期日的债券。永续债由于其偿还顺序与公司股票一致,因此会计处理上往往被视为股本,从而既提高股本水平又不摊薄股东权益,被称为“债券中的股票”。永续债券在海外受到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公共设施和政府的青睐,目前全球共有2146只存量永续债,存量规模约为6400亿美元。
我国的永续债券市场刚刚起步,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先后发行了类永续债产品,跨出了我国永续债发展的第一步。2014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补充规定》), 对于永续债会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本文将以《补充规定》为依据,探讨永续债划分为权益工具的必备条件。
永续债主要特点
可以永续存在。发行公司有续期的选择权。
利率通常具有调整机制,也就是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公司选择不赎回永续债券,其利率就会相应的调整以补偿投资者的潜在风险和损失。
发行人拥有赎回的选择权。
永续债计入权益的必备条件
依据《补充规定》和永续债主要特点,永续债计入权益须满足如下条件:
条件1:合同中须约定发行人拥有续期选择权。
说明:可实现永续债的永续特点。
条件2:合同中须约定发行人可以无条件、无限次推延付息;如有强制付息事件条款,则该事件应可由发行人控制是否发生。
说明:依据《补充规定》对于权益工具的定义,永续债合同应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或发行人可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合同义务。
条件3:没有担保条款。
说明:永续债合同不存在潜在不利条件产生的权利义务才可划分为权益工具。
条件4:合同中没有或有结算条款;如果合同存在或有结算条款,须满足下述条件任一:
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
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条件5:合同中约定仅发行人拥有赎回选择权,持有人没有回售权。
说明:仅发行人拥有赎回选择权不构成发行人的合同义务,持有人没有回售权可保证永续债的永续性。
实务案例分析
“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会计属性分析
债券主要条款分析
项目
主要条款
分析
票面
利息率
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准利率每5年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1250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其后每5 年的基准利率为在该5 年计息周期起息日前1250 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基本利差确定后在债券存续期保持不变。
采用浮动利率。
付息条款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不能递延或取消,构成金融负债,不满足条件2。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每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续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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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