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的限制 —— 目录 沙克案的争点、法院结论、反映的理论 从历史看财产权的限制 从学理看财产权的限制 从法律看所有权的限制 我国不动产的征收问题 总结 本案争点 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刑法意义的侵入? 农场主称被告侵入了其财产。 被告称其有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根据联邦宪法至高权力条款,禁止侵入法律对他们的适用。 这些基于宪法的权利主张没有为任何确定的判例所确立。 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审查这些基于宪法的权利主张是否有效。 理由是:根据新泽西州的法律不动产所有权不包括禁止季节性农业工人获得他们可以利用的政府服务的权利。 法院说理承认以下前提,但有条件限制: 雇主的土地并不向一般公众开放 没有忘记雇主对于其自身及其雇工安全方面的利益 农场主有权不受干扰地经营其农场 法院的最终结论 绕开了宪法权利的问题。“一个不涉及宪法权利的决定是更令人满意的,因为这样季节性农业工人的权益会得到比基于宪法权利更广泛的保障”。 在雇主财产权和季节性农业工人的隐私权、获得帮助权之间倾向后者。“本案被告没有侵犯农场主的占有权。被告的行为不属于侵入法律管辖范围。” 本案折射的理论 财产权是服务于人类价值的。他们因此而被承认,并受其限制。 一个人对其财产的权利当然不是绝对的。一个人使用自己的财产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 财产权的绝对性为社会机构所限制,但是扩大了在对物的利用上社会利益的范围。 小结 名言警句背后共同的潜台词是:财产权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 这个限制主要考虑的是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利益,而不仅仅是考虑财产权人的利益。 这似乎是英美法和大陆法系的共识。 回到目录 从历史看财产权的限制(一) The poorest man may in his cottage bid defiance to all the forces of the crown. It may be frail - its roof may shake - the wind may blow through it - the storm may enter - the rain may enter - but the King of England cannot enter. 威廉·皮特1759——1806 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 从历史看财产权的限制(二)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绝对的、不受限制的私权为原则。私人所有者对所有物可以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处分。 对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过推动作用。 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加剧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甚至导致个人随意滥用其所有权而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 从历史看财产权的限制(三) 故,19世纪末期以来个人主义所有权观念演变成: 社会的所有权观念 个人与社会调和的所有权思想:个人行使所有权应当顾及社会利益,同时也应当尊重个人对其财产所享有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