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格式条款引歧义 免责条款不免责.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格式条款引歧义免责条款不免责
2012年7月,兰某驾驶宝马轿车在包头市行驶过程中因下暴雨被流淌的积水淹没,导致发动机损坏。事后,轿车进行了维修,费用共计77860元。兰某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要求其理赔。保险公司以“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使,致使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绝支付。兰某诉至东胜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7786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20日,兰某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指定专修厂特约险等险种,保险期为2012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15日。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908000元。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或者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即依法成立并合法有效。保险条款约定,因暴雨造成车辆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免责条款约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使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当事人对在暴雨中行驶是否属于涉水行驶的解释有争议,合同条款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且路面流淌雨水系由暴雨导致,应按照合同目的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且根据《合同法》《保险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说明,否则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提供对免责条款明确说明的证据,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认为保险金额过高,应按保险公司定损的20800元认定。但对实际发生的损失不申请鉴定,也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法院以维修费用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且有正规发票为由,支持兰某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本案提醒人们,法律对格式条款的约定有严格的限制。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要做出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利的解释。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醒注意、明确说明的义务。当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进行拒绝理赔时,投保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瑞华)

格式条款引歧义 免责条款不免责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jiaxidong_01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