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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民法课件第1编3民事权利.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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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民事权利
导语
“为权利而斗争”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教授的一句名言,早已被人们广为传诵。这充分表明了权利对国家、社会以及国民的重要性。权利的核心是利益。人们为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必须要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否则,只能沦为奴隶。何为民事权利?它如何产生又应如何行使?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如何?这是本章所要阐述的基本问题。
第四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三节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是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系由法律调整而形成的。只有为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才为民事法律关系。
仅由道德****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为法律关系,当然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虽为法律调整,但不为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也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点
(二)民事法律关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是主体的平等性,只有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为民事法律关系。
由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平等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结成的。
也就是说,民事法律关系一般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点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必有一方享有权利,而另有一方负有相应的义务。没有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也就不会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不过,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是十分明显的;有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十分清楚,而另一方负担的义务却不明显。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从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上分析其要件,而不是从其形成上来说的。从静态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其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主体、内容和客体,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会变更。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这里的人,不限于自然人,凡民事法律上规定的民事主体,都可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主体可成为哪些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虽为民事主体,但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则不能成为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任何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主体中必有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担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即权利人,负有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即义务人。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但有的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人。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担的义务。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共同存在于同一法律关系之中。
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中必有权利,该权利决定着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同时也有与该权利相对应的义务。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的内容是通过相应的义务来表现的,而义务的内容则是由权利来限定的。
但在有的法律关系中一方的某一权利未必就有相对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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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