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行为规范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校貌校风建设,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将《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行为规范示范班、“五好”学生评比活动,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的落实,推动良好班风、教风的形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积极争创“行为规范示范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杨春景
副组长:孙建国孟令强
组员:杨涛白洪生袁士海季卫海梅永素刘炳忠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在全校学生中继续开展“学规范、争五好”(文明礼貌好、安全行为好、遵纪守法好、学********惯好、勤俭节约好)及“五好”学生评选活动。
2、在全校班级中开展“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班”评选活动。
3、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校”活动,积极争创“县级行为规范示范校”。
三、具体措施及活动时间安排
1、11月12日,利用升旗仪式,开展全校师生宣传、动员活动。(德育处负责)
2、11月13日,召开班主任会,争创活动的具体工作布署。(德育处负责)
3、11月13-16日,各班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各班班主任负责)
4、11月19日,学生会干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学校德育处负责)
5、11月20日,各班开展争创“五好”学生、“学规范,争创行为规范示范班”自查自纠、主题班会活动。(各班班主任负责)
6、11月21日,各班上报“五好”学生名单、推荐“行为规范示范班”。(德育处、各班班主任)
7、11月22日,学校开展“五好学生”、“行为规范示范班”总结、表彰活动。(德育处负责)
8、11月22日,县级“行为规范示范校”自查、迎检准备工作。(争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中心小学
2007年11月12日
争创“行为规范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
第三中心小学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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