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有关材料填写说明及材料目录.doc关于东莞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
有关材料填写说明及材料目录
一、《审批表》
是否具有干部身份:毕业生时具有国家分配资格或原本是公办教师的,即具体身份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挂靠单位:在原地教育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考试和考核情况:
考试
和考
核情
况
教育教学基础成绩A 分, 换算成绩B(35%) 分
教育教学技能成绩C 分, 换算成绩D(35%) 分
考核成绩 E 分, 换算成绩F(30%) 分
综合总分G 分
加分教龄年, 每年加1分,合H 分
综合总成绩I 分, 排第名
A=教育教学基础成绩;
B=教育教学基础成绩×35%=A×35%;
C=教育教学技能成绩;
D=教育教学技能成绩×35%=C×35%;
E=考核成绩=教师定量评分×30%+考核小组定量评分×70%+奖励分;
F=考核成绩×30%=E×30%;
G=综合总分=B+D+F;
H=教龄加分;
教龄是指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连续代课年限,计算方法是起止年份相减,不要求计算到月份。例如,张老师于1991年8月至1998年7月在长安镇某小学任教,于1998年8月至今在虎门镇某小学任教。那么,张老师的
教龄计算方法如下:
连续教龄=(1998-1991)+(2009-1998)=18年;
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一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该项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I=综合总成绩=G+H;
“排第名”:不要求填写;
学校意见:填写“同意上报审批”,盖大校公章,日期:2009-4-30;
镇(街)宣教办意见(代写):填写“同意上报审批”,日期:2009-5-5;
二、《登记表》
1、考试成绩:
考
试
成
绩
科目
分数
考试
考
核
综
合
总
分
考核分数M
(占30%)
教育教学
基础
J(占50%)
教育教学
技能
K(占50%)
考试分数N
(占70%)
两科合计L
综合总分P
J=教育教学基础成绩×50%=A×50%;
K=教育教学技能成绩×50%=C×50%;
L=两科合计=J+K;
M=考核成绩×30%=E×30%=F;
N=考试分数×70%=L×70%=B+D;
P=综合总分=M+N=G
三、《考核测评汇总表》
1、奖励情况:获得本镇(街)党政部门先进2分;东莞市党政部门先进5分;中央、省党政部门先进10分。各项奖励相加不得超过10分。
以上获得的奖励指得是个人
关于东莞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有关材料填写说明及材料目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