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
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
道德法律
最高境界
行为底线
文强:
1955年12月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曾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
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团伙提供保护。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保护伞”。
文强的悲剧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功劳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违法行为?
分析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情景一:五一,蒋亮亮和他的同学到博物馆参观,每看到一件文物,就发出“哇”------系列尖叫。严重影响了参观秩序,工作人员劝阻不听,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报了案,蒋亮亮等被送到派出所,不但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每人处以50元罚款。
问题:1、参观,游览时不遵守秩序也是违法,蒋亮亮同学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受到什么处罚?
2、蒋亮亮和他的同学给我们什么教训?今后我们去参观,浏览和到其他公共场所该怎么做?
案例阅读分析
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制裁
情景二:李明和王刚是某校七年级五班的学生,李明向王刚借了100元钱,说好一个月内归还,但是现在已临近期末,李明仍不归还,王刚多次催要无果,二人的关系闹得很僵。李明甚至放出风:“不就是那点钱吗?有钱也不还,看他能拿我怎么办?”
问题:
1、你在生活中有类似的经历吗?李明的行为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应承担什么责任?
2、如果你是李明,此时你会怎么做,为什么?
案例阅读分析
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情景三:孙鹏对学****不感兴趣,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抡拳头,在班里是小霸王,谁也不敢惹。一周前,与同学马伟发生口角,竟然拿椅子砸向马伟,结果造成马伟受重伤,右耳失聪,孙鹏因此也付出沉重的代价,尽管是未成年人,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连带民事责任。
问题:
1、孙鹏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应承担什么后果?
2、孙鹏同学的行为给我们什么警示?
案例阅读分析
刑事违法行为——承担刑事处罚
理一理
二
三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情景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
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看完情景,完成以下表格
较轻
较轻
严重
《行政法》
《民法》
《刑法》
行政制裁
民事责任
刑事处罚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
刑事违法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
共同点
都有其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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