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关于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
一、条件:
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行内、跨行转移的;更换单位,需要将公积金转移到外地(或转移到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缴存的;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从封存管理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资料
1. 行内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完毕的行内转移凭证。
(4)单位介绍信。
2. 跨行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完毕的跨行转移凭证。(注意新、旧账号的准确性)。
(4)单位介绍信。
3. 转移到外地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新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
(4)填写完毕的跨行转移凭证。单位介绍信。
注意新旧账号和对方公积金开户银行的准确性。
4. 从外地转移到济南所需材料:
到新单位的公积金开户银行打印一份缴存明细,持缴存明细和填写完毕的“开户证明”、单位介绍信到管理中心盖章,将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开户证明转交原公积金开户地的公积金中心,由对方办理转移手续。
注意账户填写的准确性。
5. 封存管理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所需材料:
(1)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员持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注:《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可到开户银行柜台领取。
(2)单位的接收证明(盖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
(3)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到公积金中心相关的审批部门办理
四、到经办银行办理
管理中心审批完毕后,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注意账号的准确性。封存管理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持经管理中心审批后的材料到封
公积金转移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