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旁站监理的依据
为加强*******水源给水一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特制定本方案,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
一、国家建设部于2002年1月31日颁布的《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二、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艺、工法;
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
五、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图。
六、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第二节旁站监理内容
1、是否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
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转。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
第三节旁站监理程序
1、根据施工实际进度,按月编制旁站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
2、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计划安排指定旁站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3、旁站监理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当具备继续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本方案有关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记录。经检查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4、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补救,施工单位不整改或经过补救未达到技术标准时,应及时向项目监理站进行报告,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5、旁站结束后,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第四节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项目监理站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指派承担旁站监理任务,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旁站监理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记录报项目监理站。
2)、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3)、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监理站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4)、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应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5)、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监理站。
6)、依据本方案有关内容,客观公正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7)、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施工标准、规范、规程、施工承包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第五节旁站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
第一监理组
辅助监理组
第三监理组
第二监理组
旁站监理
第六节旁站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组
施工单位
旁站监理部位、工序
监理工程师
向旁站监理员技术交底
制订旁站监理计划
旁站监理员到位
检查上道工序资料
本工序或部位准备情况
旁站结束、签认旁站记录
旁站监理员
对工序或部位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员
第二章旁站监理的项目
第二章旁站监理项目
第一节、工程测量
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复测工作,即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各种基础资料进行现场复查,以确定这些基础资料的可靠性;
2、工程施工中的测量监理,即根据施工图控制各种建筑物的位置和标高,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测量。应对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或图表进行检查,以确保各种测量资料记录清楚,签认完善且已经过认真复核和检算。
二、工程监理复测的重点内容
1、场区平面控制基准点的复测
首先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定位混凝土带型点和用地红线混凝土带型点进行复测。复测利用智能型全站仪测角中误差±5秒,边长相对中误差1/40000进行角度、距离复测,并将复测点位误差成果同调整方案报业主。
2、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1)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区水准基点(至少应提供二个),采用DS3级精度的水准仪对所提供的水准基点进行复测检查,校测合格后,测设一条附合水准路线,联测场区高程竖向控制点(相当于建筑物的-),以此作为保证竖向施工精度控制的首要条件。
(2)高程控制网的精度,不低于三等水准的精度。
(3)在布设附合水准路线前,结合场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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