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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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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发《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省委、省政府指示和省工商局XX工商[2003]35号《关于加强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工作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按照市工商局“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陈化粮销售、运输、加工、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陈化粮流向合理、使用合法现将有关陈化粮监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陈化粮处理监管工作领导
陈化粮处理、监管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民利益、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管理规定各分局和相关科室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深刻认识陈化粮处理、监管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均应成立陈化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陈化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分管领导名单在2005年08月10日前报局整顿办(市管科)形成分局或科领导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使陈化粮监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
陈化粮处理实行定向销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陈化粮目前主要集中用于生产酒精、饲料等如用于其用途需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分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定陈化粮购买资格
(一)申报条件
申报购买陈化粮企业必须以粮食为原料生产加工酒精或饲料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生产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运营正常信誉较好
(二)审批程序
1、凡具备条件并要求购买陈化粮企业须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发给《购买陈化粮资格审批表》企业如实填写后上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年度财务报表、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凡在XX市注册登记企业申报购买陈化粮由XX市粮食局会同XX市工商局审核并报省粮食局、省工商局进行资格认定后发给《XX省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
2、《XX省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中“企业陈化粮购买记录栏”
由卖粮企业填写并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盖章企业凭《XX省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可在本省或跨省区范围内购买陈化粮企业每次陈化粮购买量不得超过企业半年粮食消化量全年购买量不得超过全年粮食消化量取得购买资格企业要承诺严格遵守陈化粮处理监督管理办法保证做到所购陈化粮中限于本企业生产自用不转让不倒卖
(三、)各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核以下内容:企业名称、经营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企业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生产规模、全年消化粮食量、上年实际粮食消化量、生产运营状况、企业财务台帐管理状况、纳税情况、年度报表审计情况
(四、)企业不得借用人营业执照或为人提供营业执照申报购买陈化粮资格不得以虚假手段骗取、转让购买陈化粮资格
三、加强陈化粮销售环节监管
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财政、计划、税务、农发行等部门组织实施由监察、公证等部门进行监督为了做到以质论价、有得于销售、尽可能减少亏损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陈化粮销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陈化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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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 文件大小52 KB
  • 时间201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