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出口鼓励措施
本章主要内容:
出口鼓励措施
其他政策
第一节出口鼓励措施
一、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
三、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
四、倾销(dumping)
五、经济特区
一、出口信贷
1、定义: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大型资本货物(主要是大型机械设备与成套设备的交易)出口而给予出口商、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的中长期优惠贷款。
对其定义的理解
目的:鼓励商品出口
贷款提供者:本国银行
贷款提供对象: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
贷款提供商品:原材料、机器设备尤其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商品
利率:较低
专门机构
2、类型
卖方信贷。是银行对本国的出口商提供信贷,再由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信贷的一种尝试。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所在国的银行在出口信贷提供机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
思考题:当前买方信贷流行还是卖方信贷流行?原因何在?
卖方信贷
进口商
出口商
出口商银行
①签订贸易合同,缴纳15%现汇定金
③其余部分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摊还,并支付该期间利息
分期偿还贷款
②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能如期交货,再支付10%~15%的货款
贷款
买方信贷的基本形式之一:贷给进口商银行
进口商
出口商
进口商银行
出口商银行
①签订贸易合同,缴纳15%现汇定金
③现汇支付货款
④分期偿还贷款
②以贸易合同为基础,签订贷款协议
⑤偿还
③贷款
买方信贷的基本形式之二:贷款给进口商
进口商
出口商
进口商银行
出口商银行
①签订贸易合同,缴纳15%现汇定金
③现汇条件支付货款
④分期偿还贷款
②以贸易合同为基础,签订贷款协议
3、特点
(1)出口信贷是一种捆绑式贷款;
(2)出口信贷属于政策性贷款;
(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
(4)出口信贷与出口信贷担保相结合;
(5)出口信贷设有专门的机构。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出口国家为扩大出口,对本国出口商或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贷款,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给予担保。当债务人由于政治或经济原因拒绝付款时,该国家机构按承保数额给予补偿。
国家替代出口商或银行承担风险,扩大出口。
政治风险:85%~95%
经济风险:70%~80%
出口商和出口方银行
与出口信贷期限相挂钩
法国的对外贸易保险公司
英国出口信贷担保署
德国海尔梅斯出口信贷保险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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