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芝加哥法律经济学派观点中的价值矛盾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
摘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尤其是波斯纳的“财富最大化”观点,对法律学科固然有着某种程度上的指导和参考的价值,但是,如果将其搁置到统领整个法律系统甚至社会的高度,便成为了一种不切实际的霸道,除了学术上的沙文主义,并不能真正代表整个法律和社会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理性效用最大化;经济效率;财富最大化
Abstract Economics analysis methods, especially Posner’s “wealth maximization” view of the legal disciplines is a certain degree of guidance and reference value, but if they manded to the entire legal system or even social level, these methods will e a hegemonic unreality, besides kind of academic chauvinistic, they can not be truly representative of the entire munity and the value worthy pursuiting.
Key Words Rational utility maximization;Economic Efficiency;Wealth maximization
法律经济学(Economics of Law),是20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一门以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法学问题的边缘学科,也是当代法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术流派。因其强调将均衡和效率的理念运用到法学理论和实践中,从而提供了一套与传统法学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将法学的研究推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具有很大的学术价值和深远现实意义。西方国家对法律经济学的研究由来已久,以理查德
·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为代表的芝加哥大学法律经济学派便是其中之一。作为法律经济学运动中的重要人物,波斯纳的“经济学人性”、“法律的经济效率”和”财富最大化”观点对当时和后世的法学理念和实践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以至于法律经济学界一度将波斯纳的所有理论都“放诸四海”,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过犹不及的做法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皆准”的效果。不得不说,任何理论都应该只是在自己的“本分”——即某个领域某种程度上——发挥自己的或指导或参考的作用,如果人为的不理性的将其价值推高或是扩大,其结果不仅是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更是对该学说本身价值的破坏。
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
从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的“论社会成本问题”和圭多
·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的“对侵权和风险分配的一些思考”这两篇文章发表以来,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开始思考其中提出的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许多分析法律问题的经济学本质的揭示——许多传统法学领域里的法规和判决都会引出成本和收益问题,因而也就可以用有关‘效率原则’来加以分析——和把经济分析方法运用于
浅议芝加哥法律经济学派观点中的价值矛盾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