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重点:
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特征;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联合国主要工作机关的职权及活动程序。
第一节国际组织概述
(Conception of
anizations)
一、国际组织的概念
广义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非政府国际组织。
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anization,IGO)是若干国家为了特定目的以条约建立的一种常设组织。
非政府国际组织( International Non-anization,INGO)
是不同国家的个人或民间团体组成的组织。
二、国际组织的特征
国家间组织,权力由成员国赋予;
成员主要是国家;
一般都设有常设机构;
依据条约建立的;
职能是促进国际合作。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
依成员的性质——
国际民间组织与政府间组织;
依成员的地域特点——
全球性组织与区域性组织;
依成员资格规定的条件——
开放性组织与封闭性组织;
依成员宗旨和职能——
一般性组织与专门性组织;
四、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国际组织是国际人格者。
具体表现为——缔约权;对外交往权;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特权和豁免。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的、有限的,其权力与活动都不能超越组织的基本文件所规定的职权范围。
五、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会员资格
完全会员
准会员
部分会员
联系会员
观察员
会员资格的取得
创始取得
纳入取得
会员资格的暂停和丧失
参与者
最高权力机关
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大会
首脑会议
部长会议
理事会
执行局
执行委员会
秘书处
组织结构
加权表决
表
决
制
度
多数表决
协商一致
加重投票权与基本投票权相结合
集团投票制
国际农业基金发展模式
欧盟模式
联合国安理会模式
一致同意
第二节联合国 (The United Nations,UN)
第九章 国际组织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