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换原则
一、受理时机:合同有效满二年以上且于交费期间内,可以申请转换为其它险种。
二、生效日期:受理日次日,但受理日如已过应交日而该次保费尚未缴纳时,则转换生效日为应交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以办理合同转换。
1、合同已中止。
2、免交保费合同(含豁免保费)。
3、保险金给付请求中合同。
4、变更中的合同。
5、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
6、被转换合同以弱体承保者(加龄件、削减给付期间或短期加费期间)。但“以标准体承保,而申请转换当时经体检评定为弱体”者,可以转换为非重大疾病产品。
7、趸交件或交费期满件、交费期满前二年内。
8、被转换合同之垫交保费本息未清偿。
9、距上次转换生效日未满二年。
10、转入险种无对应年龄或无相同交费年期。
11、组合型商品,如“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等。
四、合同转换以风险保额不变原则处理:
风险保额=基本保额*体检系数。
如转换后保额单位数为非整数,则无条件进位为整数。
转换后保险合同的生效日及计算保险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
五、合同转换责任准备金差额之处理:退、补责任准备金差额。
六、借款件须先清偿借款本息才可以办理。
七、分红险的转换
1、分红险→非分红险
分红险须先结清留存公司红利本息才可以办理转出。
2、非分红险→分红险
转换当年度(保单年度)不参与分红,以后年度以转换后保单计算红利。
3、分红险→分红险
转换当年度(保单年度)以转换前保单计算红利,以后年度以转换后保单计算红利。
注:转入分红险种时须填写“红利领取方式”。
八、含生存金责任的险种转换规则
1、须结清转换前保单
契约转换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