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注销抵押权声明书
声明人(抵押权人):
声明人(抵押人):
声明内容:
因申请人(全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共同申请(他项权证号)号抵押登记的部分注销抵押登记,并共同郑重声明如下:
申请人已经于年月日以房产证号为( 全部抵押物的证号) 的个房地产(抵押物)共同担保借款合同编号为的主债权,设立了(他项权证号) 号抵押登记,现声明人同意申请注销号房地产的抵押权,全体声明人均知悉,若部分注销该抵押权,可能对声明人不利,损害声明人利益(包括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利益),但抵押权人仍然要求放弃号房地产的抵押权,全体抵押人也同意抵押权人放弃号房地产的抵押权,同意用号房地产继续作为抵押物担保其主债权的抵押责任,并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房屋登记机构无关。
声明人保证:声明人向房屋登记机构陈述上述情况的真实性,如因声明人陈述错误、虚假情况,导致房屋登记机构的登记失误,造成损失的,由全体声明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与房屋登记机构无关。
声明人(抵押权人)签章:
声明人(抵押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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