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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侵犯生命权物质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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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侵犯生命权物质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的建议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论文关键词: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算定标准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日益突出,此种现状反映到法律的层面也出现了一定的物质差异,尤其是与财产等相关的因素更体现出差距的明显。当相同的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地区而导致数额差异巨大的判决结果时,人们纷纷表示抗议,并上升到公平正义的法律高度,渴求一种两全的方法出现来减小甚至消除这种差距。

1制定分区域统一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各地的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存在极大的差异。不仅省与省之间的赔偿标准差异明显,即使是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之间赔偿标准的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这种状况的存在,对于一些不具有当地户口却在当地生活的受害人赔偿标准的确定制造了很大的难度,并且没有相关的条文对此进行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较大,因此对于达成个案的公平是一项严峻的考验。
中国幅员广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人均收入并不是一致的,因此要求全国指定统一的赔偿标准是不现实的,但是同一省内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因为省内的地理面积相对狭小,各地市的生活水平也相对差异较小,所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并统一实施是可能的并且是可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生活水平数据,权衡制定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物质损害赔偿的最高和最低赔偿限制金额。其标准主要应以死者生前住所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基准,同时考虑相关的各种因素。这样即以客观基数为基础同时又有一定的弹性,只要能够控制好全国各地范围内特别是在同一地区同类型案件的弹性幅度,就能够避免出现过于悬殊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可以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能真正合理合法的使用。这样各级法院就有一个明确的参照标准,有利于实现审判的公正。由于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中并无直接的平均收入指标,但平均收入指标可根据“人均可支配收人”乘以平均负担系数还原计算,即“平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平均负担系数。”而且,地处同一省的范围内,各地市之间的交流相对频繁,人口流动状况比较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各市的人在同一个城市中出现了一种融合,因此制定统一的标准对于这种现状更为有利,更能达到相对的公平。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对于一个侵权行为中造成两个以上不同地方的当事人,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同一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这段话主要从两个层面去理解:①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居住于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中,无论他们的户口有无区别,均“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赔偿,并且还应该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②如果两个以上的受害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之间,那么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法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二人的索赔金额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有所区别。
2制定有区别对待的损害赔偿金算定标准
社会统计可以为国民提供年度及季节经营运行统计,也可以为行业提供总量统计及行业发展变化统计等等。目前,它已经成为侵犯生命权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的重要参考数据。
在确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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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