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深圳参考资料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热点问题及解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具体内容).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答:(1)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理顺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的相互关系,建立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登记制度;(2)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3)改革现行商事主体监管方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创新信用监管模式;(4)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构建有效采集和查询商事主体真实经营状况的信息基础;(5)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6)改革传统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商事登记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2、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上都记载哪几项内容?
答:改革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分四类,分别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只有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经营场所)、成立日期。
3、人们如何知道哪些经营项目是一般经营项目,哪些是需要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答:市场监管局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经营范围分类目录,并注明哪些项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为申请人提供指引,供社会公众查询。
4、改革后监管方面会有哪些改变?
答:改革后将按照“谁许可审批,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监管职责,由商事登记机关履行;经营项目或经营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由许可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营项目、经营场所涉及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各许可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职责;不需要设置许可审批的行业更多的依靠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达到市场监管效果。
5、以前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需要许可批准的,改革后还需要吗?
答:仍然需要,商事主体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6、与总公司地址不一致的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如何登记?
答:商事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与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且在特区内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和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但在特区内不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隶属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内。
例如:在福田设立的公司,准备在罗湖设立分公司,一定要办理分公司登记;如果在福田区除本公司住所以外的地址设立分公司,可以选择办理分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将分公司地址登记在总公司营业执照的住所一栏。
7、改革后商事登记机关是如何登记注册资本的?
答: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的缴付比例等均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8、无需验资证明,谁为公司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呢?

深圳参考资料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热点问题及解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具体内容)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花开花落
  • 文件大小35 KB
  • 时间2018-09-1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