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受权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
根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权管理办法》,授权方对受权方进行如下授权:
一、授权方特别声明
下述权限只能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以法人名义统一行使,除本联社特别授权外,任何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不得以本单位名义自行行使:
(一)本联社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和修改、解释权;
(二)本联社年报和财务年报的编制及对外公布权;
(三)同业融资业务审批权;
(四)办理外汇业务或扩大外汇业务审批权;
(五)外汇买卖业务;
(六)签发单笔信用证和签发信用证总额;
(七)信用卡业务审批权限;
(八)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审批权;
(九)呆帐准备金提取权、呆帐、坏帐、投资损失核销权;
(十)按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及本联社有关规定,应该由本联社以法人名义统一行使的其他权限。
二、授权范围
受权方按照以下授权拓展业务,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资金组织管理权限: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存款业务。
(二)信贷审批权限:按照本联社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三)结算业务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结算业务。
(四)代理业务管理权限:原有代理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新办代理业务需报授权方批准。代签和自办银行承兑汇票权限按规定办理。
(五)现金审批权限:按照本联社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利率浮动权限:执行本联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变动事项需经授权方批准。
(七)投资业务管理权限,按投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
(八)资产处置管理权限,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协议由市联社签订。
(九)关联交易管理权限
受权方在贷款审批权限内的一般关联交易由受权方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报授权方审批。
(十)财务管理权限。按本联社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十一)机构、人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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