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录用、调动、辞职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人员从招聘、任用、调动,直至离职的系列过程,明确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便于具体工作的开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除公司所有者外的所有岗位人员。
3定义
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工作的员工。
直接工人:直接从事一线生产的员工。
间接工人: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的员工(包括勤杂人员、门卫、宿管、消防员、检验员、电工、机修工、仓管等人员)。
4程序
企业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置各岗位,并招聘任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凡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本企业的用人原则。
;
,无传染病史,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符合国家就业条件,并能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
、任用与合同的签订
《人员增补申请表》,核定标准范围内的补缺人力资源部将直接给予办理;
;
《人员增补申请表》转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增补申请表》的具体要求挑选初试合格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时应详细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面试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在《招聘人员登记表》上注明面试意见,初试合格的工人直接推荐给工厂试用,间接工人应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合格后试用,管理人员应经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试用;
,人力资源部应发放《员工录用通知单》,明确相应的职位、报到时间、薪资、报到时应携带物品等内容,由总经理确认后签发;
,当有新的招聘需求后人力资源部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可行性,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求的再行考虑外部招聘。
任用
,办理时应验证相关证件、物品是否齐全,办理完入职手续经入职培训合格进入试用期,建立个人档案,发放工作证;
,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000元/月(其中850为基本工资,150为考核工资,1000元含加班费),期间因工作表现出色,各工厂会以奖金方式给予发放工资,(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技术工种、业务骨干的试用期及工资、职、级另定),表现优秀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期;
试用不合格的员工,各工厂/部门应在该员工转正前给予辞退,管理人员转正应填写《管理人员转正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转正。
,人力资源部立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应放入个人档案;
《劳动合同书》的员工聘用期原则上均为三年;
,在工人合同期限结束前一个半月应通知所在工厂/部门负责人,由所在工厂/部门负责人提出续聘或解聘建议,管理人员的续聘或解聘由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
决定续聘的员工,工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协议》,续聘期限一般为三年,所在部门负责人可对续聘期限提出建议;
、辞退、自离后,与公司劳动关系
招聘、录用、调动、辞职管理程序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