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业务
一、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1、单位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
2、单位划转补缴款入中心专户。
3、补缴款到帐后,单位持盖章后的《补缴清册》及相关材料报中心缴存业务岗审核。
4、中心缴存业务岗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根据《补缴清册》办理补缴手续。
三、申报材料:
1、《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2、补缴相关证明。
四、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业务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2、每年6月30日结息,12月31日年终结算不对外办理业务。
网址: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业务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县建行二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42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湾里区兴湾大道豫章花园13栋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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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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