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研究生院《环境工程概论》——“绝对性”定义:由人类的活动向土壤添加有害化台物,此时土壤即受到了污染。这个定义的关键是存在有可鉴别的人为添加污染物。“相对性”定义:以特定的参照数据来加以判断,如以背景值加两倍标准差为临界值,若超过这一数值,即认为该土壤为某元素所污染。“综合性”定义:不但要看含量的增加,还要看后果,即加入土壤的物质给生态系统造成了危害。,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认为土壤中某种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原有含量时即构成了污染。综上所述,土壤污染就是指人为因素有意或无意地将对人类或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使其某种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原有含量、并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1)隐蔽性或潜伏性:水体和大气的污染比较直观,严重时通过人的感官即能发现:而土壤污染则往往要通过农作物包括粮食、蔬菜、水果或牧草以及摄食的人或动物的健康状况才能反映出来,从遭受污染到产生恶果有一个相当长的逐步积累过程,具有隐蔽性或潜伏性。日本的第二公害病——痛痛病60年代发生于富山县神通川流域,直至70年代才基本证实是镉污染土壤所生产的“镉米”所致。(2)不可逆性和长期性:土壤一旦遭到污染后极难恢复,重金属元素对土壤的污染是一个不可逆过程,而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降解时间,例如1966年冬至1977年春,沈阳—抚顺污水灌区发生的石油、酚类以及后来张土灌区的镉污染,造成大面积的土壤毒化、水稻矮化、稻米异味、含镉量超过食品卫生标准。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努力,包括施用改良剂、深翻、清灌、客土、选择品种等各种措施,才逐步恢复其部分生产力,付出了大量的劳力和代价。(3)后果的严重性: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或潜伏性、以及它的不可逆性或长期性,因而往往通过食物链危害动物和人体的健康。研究表明,土壤和粮食的污染与一些地区居民肝肿大之间有着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污灌引起的污染越严重,人群的肝肿大串越高。一些土壤污染事故严重威胁着粮食生产,三氯乙醛的污染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它是由于施用含三氯乙醛的废硫酸生产的普通过磷酸钙肥料所引起。其中万亩以上的污染事故在山东、河南、河北、辽子、苏北、皖北等地曾多次发生,轻则减产,重则绝收,损失十分惨重。。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自行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造成有害影响的场所,如正在活动的火山;人为污染源是指人类活动所形成的污染源。后者是土壤污染研究和污染土壤修复的主要对象,而在这些污染源中,化学物质对土壤的污染是人们最为关注的。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按照所划分的土壤污染源可分为污水灌溉、固体废弃物的利用、农药和化肥、大气沉降物等。(土壤酸化、多环芳烃和二恶英等)污水排灌(重金属、多环芳烃等)化肥农药施用(硝酸盐、PCB、DDT等)固体废物堆放处置(各种污染物)工业生产(石油、多环芳烃和重金属污染等)交通运输(TCE等)全球物质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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