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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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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
受理部门
大致工作及主要审批程序
所需材料
最终结果
辖区街道办
申报主体与权利人签订合作开发及相关协议;
按政府相关规定多个或单一权利人委托一个公司或个人做为申报主体;
权利人或申报主体向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在划定范围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主要审核权利人的更新意愿及土地权属的真实情况;
3、提交《指引》规定的申报资料预审。
1、拆迁范围内房屋权利人或申报主体致函所辖街道办;2、提供上述文字图纸及电子版本的相关资料。
街道办审核后致函区旧改办,阐述街道办对更新单元的意见。
区旧改办
区旧改办审核更新单元范
围内的建筑物的权属是否清晰;权利人的更新意愿是否符合要求;满足上述要求,核发复函;
将区旧改办的复函连同相
关申报资料报区国土局更新办,核实更新范围内建筑物产权及土地权属情况;核实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无异议则给予复函;并转呈市规土委更新办审批;
初步划定拆除重建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并将该区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逐一拍摄照片,统计拆除建筑面积等相关数据;
委托设计院将初步划定的更新单元范围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之规定绘制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及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请书、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更新意愿表(包括上述信息的电子光盘)。
审核并确认申报主体。
区旧改办
收到辖区街道办同意更新改造的函后,申报主体将《指引》规定的资料呈报给旧改办。
旧改办主要审核:
审核申报区域权利主体权属情况是否清晰;
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
该区域是否与其他宗地红线重叠;
单一权利主体的申报,区旧改办无需做更新意愿的公示程序;
多个权利主体申报纳入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的,必须做更新意愿的公示15个自然日。
辖区街道办的批复,同意该更新单元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上述文字资料。
区旧改办汇总公示意见呈区规划国土局更新科。
区国土局更新科
旧改办将公示的意见整理汇总并提交给区规土局更新科。
区规土局更新科牵头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并会签意见后,提交区规土局上会审议、批复;
市规土委相关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单位共同委托指定有资质设计院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草案提交区国土局上会审议并公示;
市城市更新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45个工作日内形成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
汇总公示后的意见。
上报市规委
区旧改办
区旧改办或区规土局牵头组织申报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更新区域拟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
主要审核 1、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城市更新科主办,根据法定图则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定的规划草案(管理局内部可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审议,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
凭区规土局同意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批复。
公示15个工作日,汇总意见呈报区规土局审议通过。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完成后呈报区规土局审核通过后,报市规土委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上会审批。
,市规土委公示结束并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核发规划批复,并向市城市更新办备案。
2、更新单元规划涉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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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