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制定)
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活动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校实际,突出学科与技能竞赛的“高水平化、动态调整、分类奖励”三大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与技能竞赛的类别设置与遴选范围
本办法将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Ⅰ、Ⅱ、Ⅲ、Ⅳ、Ⅴ类五个类别,相应的遴选范围如下:
1. Ⅰ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某学科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性高水平学科与技能竞赛以及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与技能竞赛。
2. Ⅱ类: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各指导委员会、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以及与前者水平相当的较高水平学科与技能竞赛。
3. Ⅲ类:省级政府及其各厅、局、委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以及与前者水平相当的学科与技能竞赛。Ⅰ类、Ⅱ类赛事的省级或区域赛事对应问题?
4. Ⅳ类:省级各厅、局、委指导委员会、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与技能竞赛。
5.Ⅴ类:学校发文组织的学科与技能竞赛(即校级竞赛)。校内竞赛设置一般要求对接相应的省市、国家级竞赛。
二、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库的设置
校学科与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依据学科与技能竞赛的遴选范围并结合学科与技能竞赛的影响力、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对Ⅳ类及以上的竞赛进行认定,并建立《XX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库》(以下简称类别库)。
1. 《类别库》每两年根据学科与技能竞赛的开展情况予以调整和更新。
2. Ⅰ类和Ⅱ类竞赛原则上由组委会直接认定入《类别库》,Ⅲ类和Ⅳ类通过“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议、组委会认定”的程序入《类别库》。
3. 二级学院申报的拟入库竞赛的主题和内容应贴近本学院的学科和特色。
三、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的遴选程序
《XX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认定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
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支撑材料必须包括拟入库竞赛的主办方介绍、近三年内参赛及获奖的学校与人数、参赛费用等重要资料。
2. 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并上报组委会。
3. 组委会综合依据二级学院申报材料和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初步认定。
4. 对初步认定的竞赛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 公示无议后入选《类别库》。
四、其他
1. 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认定的原则,是以竞赛组织文件发布单位的通知(邀请函)或获奖证书上的公章落款单位为主要依据。认定权限由XX学科与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认定为准。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XX学科与技能竞赛类别库(Ⅰ类和Ⅱ类竞赛)
附件1:X
XX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类别认定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