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浙江省高等教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提高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在另一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第三条省际转考分由我省转出考籍及由外省转入考籍两类。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第四条省际转考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合格课程信息(含考试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省际转考条件
一、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二、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五、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六、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第六条省际转考办理程序
省际转考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我省转出考籍程序
。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网址: );并在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
、9月1日后提取、审核考生转考登记申请信息数据,将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转考信息导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
,下载由我省转入该省(市、区)的考生转考信息。
,考生自主确定是否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打印转考介绍信(也可在当地自考机构直接开具转考介绍信)。
二、由外省转入考籍程序

浙江省高等教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ita291961
  • 文件大小39 KB
  • 时间201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