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村,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适应新形势下人口和计生工作
的新要求,着力打造和谐计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
《决定》)《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的决定 > 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建立和完善促进我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引导群众自觉实行
计划生育, 营造全社会都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良好氛围, 现
就推进我乡及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提出如下指导意
见,望各村结合实际,迅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完
善政策、强化导向”的基本思路,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优先享
受改革发展成果, 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促进低生育水平
的持续稳定,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
续发展。
发展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奖、优、免、扶、保、助”等六
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重点, 整合各类社会经济
资源,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及早建立起政府为主、社会补充为
辅的长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计划生育村民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
(一)上级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
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奖扶内容具体如下:
1、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年满
55 周岁以上现在只有二个女孩并且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给
予每人每年不低于 960 元奖励扶助;
2、年满 30 周岁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户口, 且已落实长效
节育措施自愿自愿放弃生育的对象,给予 1000 元一次性奖励,
并且每人每年还可享受不低于 360 元 奖励扶助;
3、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并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 800 元 ;
4、独生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考本市中学的给予总分加三分择
优入取;
5、开展生育关怀对计生家庭进行救助慰问;独生子女及二女结
扎户每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由村集体出资。
(二) 村级计生利益导向体系的建立。 当前随着全乡经济社会快
速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集体福利增多, 村民从集体收入中
得到的利益也相应增多, 为鼓励村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遏制恶
意抢生、偷生、多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建议村民委
员会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
会议平台,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1、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在安
排在宅基地时,对计生家庭优先给予指标。
2、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时,对独生子女户和二
女结扎户给予增加一人份额;
3、对每年三轮双查不到位
村级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