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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多元共治共享”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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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皇姑区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中
建立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
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幸福沈阳建设,促进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现就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中建立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两个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引领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努力构建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社区各种组织为主要服务载体的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形成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员群众积极跟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互促共进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塑造共同精神,提升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三个转型”先行区、幸福沈阳建设试验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方法与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2月XX日至2017年3月31日)
。全面推行功能区“大党工委制”、社区“大党委制”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社区事务协调会等制度,以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把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联合在一起,共同开展党的活动,做到组织联建、党员联管、事务共治、成果共享。(区委组织部、党建指导站负责指导,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区直单位党组织为配合单位)
(1)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在现有功能区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突破行政级别、行业地域限制,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牵头,将辖区内不同隶属管理的党组织联合起来,共同组建功能区“大党工委”和社区“大党委”。
“大党工委”和“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功能区党工委委员一般配备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兼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委员一般配备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如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大党工委”、“大党委”书记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兼职委员由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区直包保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担任。
“大党工委”和“大党委”兼职委员要定期参与党建、民生、服务及其它重大事务研究、讨论和决策,协助功能区、社区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合力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
(2)兼职委员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协助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产生程序。采取聘任与选任方式产生,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公开公示五个步骤。广泛推荐。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组织遴选。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批复。功能区党工委兼职委员由功能区党工委提出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提出人选,上报功能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
;公开公示。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收到批复后,对拟聘任的兼职委员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组织聘用。功能区党工委兼职委员由功能区党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4)兼职委员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兼职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后,由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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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