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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改出扰民之诉.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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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改出扰民之诉-法律
“住改商”改出扰民之诉
文/复林
南京市某公司老板将新购住宅改为商业用房,楼下业主以干扰其日常生活为由竭力阻止。阻止无果后,楼下业主将“住改商”业主诉之法院。
邻居“住改商”存隐患
许进原在南京市租赁门面做乳品批发生意。近年来,由于业务量逐年下降,门面租金却年年上调,公司一度陷入经营困境。2015年年初,许进终止门面租约,购买了一套二手高层住宅。该房位于南京市某大型社区,为3室2厅3卫结构,建筑面积为160多平方米。许进盘算,如果他的公司移址此处办公,每年仅租金成本就可节约近20万元,20年后这套房子岂不等于白赚。2015年3月,许进按照经营办公的需求对住宅进行装修。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前来查看,许进在开工前没有向物业公司报备,私自对住房进行了改造。
居住在许进楼下的住户张林,家有80多岁老母,还有临近高考的儿子。许进家装修的敲打声让张林一家不堪其扰。碍于邻里情面,他一忍再忍。但楼上动静越来越大,张林决定上门—探究竟。
当张林看到楼上的装修格局后,顿时傻了眼。显然,邻居家不是居家人住的模式:3个房间的隔断基本被打通,进门处摆放了4排电脑桌椅及电脑设备,南侧也放置有办公桌椅及电脑设备;西北侧的厨房和书房改造成了卫生间,里面设有三个厕坑,还有洗手池、储物室,靠近厨房的平台外侧搭建了一间违章建筑。这样的格局,明显是办公所用。
当初张林买房时就清楚,这处高层建筑纯粹是按照成套住宅的标准设计的,不具备商住两用的性质。而现在楼上邻居的装修格局显然属于擅自改变设计用途的行为,且对自家的生活起居将带来严重影响。张林的母亲住在书房内,现在却对应了楼上的卫生间。老人喜欢清静,稍有动静就睡不着觉,楼上的卫生间必会发出响声而影响老人休息。同时,许进家的多面承重墙被拆除,还搭建违章建筑,可能影响整幢楼房的安全。
为此,张林与物业公司人员一起多次去许进家提意见,许进却称其对房屋装修改造完全是业主固有的权利,不予理睬。迫不得已,张林向南京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并报请110出警处理。有关部门为此专门向许进发出了《装修整改通知书》,许进始终没停止装修进度。
许进房屋的室内装修如期竣工后,陆续有员工进入室内办公。公司人员进出的响动声让张林一家倍感困扰。穷尽一切办法之后,张林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许进说“不”。
法院判决恢复住宅功能
2015年6月,张林将许进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张林诉称,2015年3月,许进对其所有的住宅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许进为开公司办公需要,拆除了室内多处建筑主体结构和3个卫生间,将小房间改为卫生间,且在室外搭建了建筑物。原告要求禁止许进将其住宅作为办公或其他营业性用房使用,恢复小房间原有使用功能,拆除室外违章建筑。
许进辩称,装饰装修经过专业设计公司的设计,自己并没有变动房屋设施设备,也没有影响张林房屋的使用及造成其他不利的影响,如法院判令拆除将会造成重大损失。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住宅是指专供个人、家族日常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两者因用途不同存在本质区别。本案中,根据许进装修后房屋的结构、屋内物品的设置以及勘验时现场的情况,其用途并非为了生活居住,而是为了经营性活动,故可以认定许进将住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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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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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