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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一小治理“三乱”实施意见.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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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
关于深入开展治理个别教师“三乱”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来,我市尽管切实加大了治理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发教辅资料等“三乱”问题力度,但一些学校的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较大,必须引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个别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违规收取补课费、乱订教辅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个别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消除侥幸心理和攀比意识,逗硬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体系,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
各学校要强化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级组、班级直至教师个人的专项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严明纪律。对“三乱”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必须严明纪律,严肃查处,逗硬追责。
1、严肃处理当事人。在职教师顶风违规有偿家教、乱订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并调整工作岗位,立即清退所有违规所得,对其绩效工资降等发放,取消三年内评优、晋职、晋级资格,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调整工作单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待岗一年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情节恶劣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解聘,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严肃责任追究。对由上级部门查实的个别教师“三乱”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学校内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乱订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一次被查实的,对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绩效工资实行降等发放,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县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学校一年内两人次被查实有违规的,对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给予免职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区域内屡屡发生教师违规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市、县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区县(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多种形势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让每个教师、学生、家长和大多数群众都知晓并参与治理工作。
2、学校要建立由校长牵头的每月排查机制,定时不定时地在校内教师和学生中开展排查至少一次,发现相关线索立即处置。
3、建立由校长牵头的随机抽查询问和家访机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每月随机通过打电话、询问家长、学生,随机家访了解情况至少一次。
4、聘请校外监督员参与监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都要聘请校外监督员,构建让家长、社会参与监督的有效机制,及时掌握真实情况。
5、建立明察暗访机制。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明察暗访组,深入学校、家长中了解情况。
6、建立案件快速查办机制。做到属地管理和直查快办相结合,有案必查。
7、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层层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拓宽举报途径,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实施奖励。
8、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对查实的典型案例以及相关处理决定予以公开通报。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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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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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