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表2),并向上海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本市考生报名:2009年4月21日—5月5日(节假日照常),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考生报名:2009年4月26日--5月4日,下午1:00-4:00(节假日照常);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考生报名条件、查看。
2、报名地点
本市考生及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考生报名,均在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近***西路、武夷路,交通:71、96、127、地铁3号线)。咨询电话:62403802、62403902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在报名前请登陆相关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上海财税局)阅读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内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全部认同并应自觉遵守有关考试规定。
2、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报名(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使用一代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的,须交1张近期一寸白底照片。在上海考区报名的考生须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表1)。
3、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55元。考生可同时报考六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五、考试科目和范围
1、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2、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六、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七、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八、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考生凭《报名凭证》于2009年9月9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在定西路1118号领取准考证。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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