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文言虚词( 25 个)
(一)之
1. 用作代词
(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 “他 ”(他们)、 “它 ”(它们)。例:
策之不以其道, 食之不能尽其材, 鸣之而不能通其义, 执策而临之, 曰:“天下无马! ”《马
说》)
2. 用作助词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 “的 ”,有的可
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
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 《公输》)
(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 “之”用在主语和谓
语之间, 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 译时可省去。 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爱莲说》)
(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
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狼》)
3. 用作动词
可译为 “去、往、到 ”。例:辍耕之垄上( 《陈涉世家》 )
(二)其
(
1. 第三人称代词, 相当于 “他” 们)、“她(们) ”、“它(们) ”。例: 妻跪问其故。(《乐
阳子妻》)
“
2. 活用为第一人称。 相当于 “我(的) ”、“自己(的) ”。例:并自为其名。 (《伤仲永》)
3. 在句中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 “难道 ”、“怎么 ”。例:其真无马邪?( 《马说》)
4. 指示代词,相当于 “那 ”这”之类的词。例: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核舟
记》)
5 .指示代词 .表示 “其中的 ”,后面多为数词。 例:蜀之鄙有二僧, 其一贫, 其一富。(《为
学》)
(三)以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 “凭、靠 ”。 例:乃入见。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 “用、拿、把、按照 ”。 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
(“以 ”后省略介词宾语。 )(《为学》) / 策之不以其道。 (《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 “以 ”相当于 “而 ”。例: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 《 墨
池记》)
表示目的,译为 “来、用来 ”。例:属予作文以记之 (《岳阳楼记》 )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 “因 ”, “因为 ”,“由于 ”。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
悲。(《岳阳楼记》 )
3. 用作副词
译为 “已 ”,“已经 ”。 例:固以怪之矣。 (《陈涉世家》 )
(四)于
1
1. 表示对象,译为 “对,对于,向 ”。 例:贫者语于富者曰。 (《为学》)
2. 表示处所,译为 “在,从 ”。 例: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
3. 表示对象,译为 “与,跟,同 ”。 例: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隆中对》)
4. 表示处所,译为 “到”。 例:指通豫南,达于汉阴。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愚公移
山》)
5. 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 “比 ”。例: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
者,故不为苟得也。 (《鱼我所欲也》 )
(五)而
1. 表示并列,相当于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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