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强化班阶段资料
2012 年民法一授课提纲
(民法总则、物权法)
韩祥波1
序言部分以生活为基础的民法
物权法
侵权法
债权法
民法总则合同法满足正常人...之需求
婚姻法
继承法
第一部分民法总则
出生
权利能力
自然人死亡——宣告死亡
主体法人行为能力——监护
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等
民
法内容——→义务和权利←——诉讼时效
总
则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代理
行为
事实行为
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民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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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
1、“公民”还是“自然人”?
2、平等主体之判断——是否为市场交易关系?
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例题:【2002-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
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 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
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二)财产关系——基于财产而形成的关系。如去超市购买海尔冰箱一台;损害赔偿关
系、对于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钱的问题。
(三)人身关系——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关系。如父母对于子女之监护关系、收养
关系、婚姻关系中的人身部分。事关伦理。
【常见出题陷阱】损害赔偿关系不管是基于侵害人身权还是基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
都是财产关系,不要将侵害人身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误解为人身关系。
例题【2009 年—1(部分)】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问题:甲要求乙赔偿的
法律关系是人身还是财产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1)物
(2)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智力成果
(4)权利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权利=利益+法律之力
民事权利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如下分类:
(一)依客体分类: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
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本分类中的常见考点归纳:
1、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分
需要掌握两点不同:
(1)责任方式不同:民通 134 条、侵权责任法 15 条;
(2)是否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不同:
①侵害人身权一般有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死亡时,近亲属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②侵害财产权一般没有,但是,如果侵害的是特殊财产,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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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财产:结婚纪念照、亲人逝世后唯一的遗照等。
③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或者让与?
【侵权法第 22 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解释第 4 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
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人身损害解释 18 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
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
外。
例题 1:【 2003-47】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
卫生巾广告。金某 1 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
1 个月的费用
例题 2:【 2007-66】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
预交了冲印费。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
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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