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视频、图像的拍摄、处理的管理,使视频、图像处理过程安全,不危害公司局域网,同时使处理过的视频、图像文件能安全有效的保存。
适用于公司所有拍摄、处理、浏览、保存视频、图像的人员。
负责CD的刻录,视频、图像文件权限的管理,提供视频、图像处理的电脑平台(视频工作站)和技术支持。
对拍摄的内容负责,拍摄期间保护好拍摄器材。
负责视频、图像的采集、编辑,把视频、图像电子文件保存在电脑上。
负责视频、图像器材和磁带的保管。
负责视频、图像CD的保存和借入借出。
摄像器材和磁带的管理
(1)摄像器材和磁带由总务部保密室保管,只有其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公司以外的摄像机、手机和磁带一律不准用于拍摄和公司电脑连接;摄像机的SD卡接口禁止作为它用。该摄像机可以与公司内容任何电脑连接。公司使用的磁带(做好标识)也不可外借给其他的摄像机使用。
(2)借用拍摄器材须在《质检QR检测、计量仪器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并记录好相关的附件数量借用和归还时必须跟保密室同事确认器材的完好性,每次借用时间为半天(4小时)。
、图像的拍摄
经过保密室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摄像器材进行拍摄,拍摄的内容由拍摄人员负责,不得拍摄与公司或者工作无关的视频、图像内容。拍摄期间,拍摄人员对摄像器材和磁带的安全负责,不得随意移交给他人拍摄。
、图像的处理
(1)处理由拍摄人或IT室负责,包括视频、图像的采集、编辑、制作成电影并且分类保存在公司服务器上。掌握以下原则:一般的纪录影像采用avi格式,图像采购常见的jpg格式,这样可以节省磁盘空间,方便备份和后处理。
(2)系统管理员负责视频处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保存成品电影电子文件的存储空间,负责访问权限的设置。
、图像电子文件保存
(1)拍摄人员自行保存电子文件,然后清除相机内对应视频、图像文件;如有需要备份,也请自行备份。同时,如果需要系统管理员对电子文件的备份的,请IT室协助。由于视频文件过于巨大,采取刻录成备份方式:
●成品电影、图像制作好后,拍摄人员通知系
WI信安13-04有关视频、图像处理的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