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公正廉洁执法,是中央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监狱劳教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良好形象的前提,是维护场所长期持续安全稳定的根本保证,是全面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水平的基础。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党和政府对劳教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劳教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一、目前存在的与公正廉洁执法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一是民警的执法行为与公正廉洁执法不相适应。少数民警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盲目执法,变通执法,随意执法,被动执法,有的没有树立文明管理意识,忽视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利,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的现象;有的没有树立廉政意识,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有的执法行为不规范,安排、使用罪犯劳教人员代行民警管理职权、办理管理事务;有的在办理
减假保等关键执法环节和计分考核、分级处遇、奖惩等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为罪犯劳教人员谋取利益或利用罪犯劳教人员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导致“关系犯”甚至牢头狱霸、所王所霸的现象产生。
二是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公正廉洁执法不相适应。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敬业精神差,履职能力弱,作风漂浮,工作粗疏,怕难怕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是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与公正廉洁执法不相适应。由于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老观念,所务公开、所政公开、执法公开形式单调、氛围不够、力度不大,特别是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奖惩、准假放假等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劳动工时制度和节假日休息制度及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等执法活动的透明度不够,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高,执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是当前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
(一)公正廉洁执法,是人心所向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逐步改善,法律知识水平的逐步提高,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人为本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越来越高,对自身权益的实现和保护越来越重视,对是否公正廉洁执法越来越关注,采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监督
监狱劳教场所执法活动的方式日益多元和普遍,人民群众和媒体对监狱劳教单位发生的罪犯和劳教人员逃跑、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也越来越关注,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四名重刑罪犯杀害当班民警后逃跑等。然而由于监狱劳教场所的特殊性,在对外公布相关情况或进行情况说明时,往往不能从容应对,甚至显得苍白无力,不能令人民群众和媒体信服,自然其执法效果就大打折扣。
(二)公正廉洁执法,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只有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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