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具体工作由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市级评选工作由各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教研室(教科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评选目的
1、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改革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实验和推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发扬蕴藏在广大教师中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省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的整合的经验,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奖项设立
1、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
2、安徽省自制教具工作优秀组织奖。
四、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技术(JS)、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如:特教(TJ)、外语(WY)等)。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市为参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充分发动、广泛征集、优选的基础上推荐参评教具,各参评单位均可推荐不多于12件自制教具(其中教师作品10件,学生作品2件,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的名额不可交叉使用),若多于规定的上报件数,以上报件数的顺序选取规定的件数;其中用于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不应少于推荐作品的40%。各参评单位可按要求申报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
2、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申报者要填写《2009年度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请表》(见附件2)或《2009年度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请表》(见附件3),申报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者按照要求填写《2009年度安徽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各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参评单位要提交本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报告以及评选结果,作为申报全省自制教具评选组织奖的参考材料。
3、在填写优秀自制教具申报表的同时,应按附件5《2009年度安徽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字迹要工整,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为便于评选,请提供作品的电子照片3张(一张为全景,另两张展示作品特点)与参评作品技术资料(word 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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