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域名抢注案本案例根据谢波《科龙夺回域名权》和贾柏岩《域名风云――中国首例域名抢注案诉讼写实》编写, 参见互联网: /~angelo/weblaw/
一、案情简介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八家中外合资公司、13个子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Kelon”是该企业集团使用多年、并在20余类商品上获准登记的商标。1997年9月,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以“Kelon”注册商标作为域名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与中文“科龙”毫不相干的广东永安制衣厂已抢先注册“Kelon”域名。
1997年12月的一个下午,来自广东省新会市的一个神秘电话打给了企管部法规科科长何东,“我叫吴勇,我已经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用‘Kelon'注册了域名,如果认为这个域名对贵公司有价值,我可以把它转让给你们。但是,我希望拿到的转让费是100万元!”
对“域名”知之甚少的何东着实吓了一跳,出于对公司利益的考虑,何东没有立刻回绝那个“吴勇”的要求,开始了与这个男人耐心地“谈判”。
几番交涉,价钱从80万元一路降到5万元,此时,对方已失去耐心。于是,何东要求吴勇就此商谈结果传真一份文件,由其向公司领导请示。1998年1月6日,吴勇如约发来传真:“为了尽快了结关于‘科龙’域名的争议权,我要求对方支付现金5万元作为补偿,即放弃争议权,并自动注销(域名)。在没商量余地的情况下,则保留争议权。注:何科长口头承诺不对外公开此事。”
对于自己登记注册、使用了多年的商标忽然成了别人的域名,并且成为“敲诈”的工具,科龙显然不愿信守自己对“不公开此事”的承诺,经过一番权衡和向有关人士的咨询,科龙集团将一纸诉状递到了“Kelon”域名注册地所属辖区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把这个叫“吴勇”的人送上了被告席。
法官在广东省新会市荷塘镇南村找到吴勇。对吴勇的身份进行核对后,法官问:
“你何时在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的“Kelon”域名?”
“1997年9月3日。”
“以什么名义注册?”
“以永安制衣厂的名义注册。”
“你与永安制衣厂的关系?”
“当时就是觉得这个名字顺耳……现在国际上不是流行‘克隆’技术吗,我就是将‘克隆’的拼音用作了制衣厂的域名,觉得很好听,很喜欢。”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何意见?”
“我现在只要对方给我注册费2000元和年度运行费300元,就可以与对方协商,甚至撤销我注册的Kelon域名。”……
1998年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科龙集团与吴勇域名注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吴勇。开庭日期确定为1999年3月10日上午8时30分。
1999年3月6日,海淀区法院收到吴勇从广东新会发来的邮政特快专递,表示已要求注销域名。
3月10日,被告吴勇经传票传唤,无故拒不到庭应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缺席开庭审理此案。
3月2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致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我单位于
1999年3月23日正式接到永安制衣厂关于注销‘’域名的申请,并于3月25日完成该域名的注销。同时,广东科龙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注册''的域名申请,该域名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特此说明。”
1999年4月12日,科龙集团与吴勇域名注册纠纷案原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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