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呼吁全体家长与学校共同承担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要求家长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条例
,要耐心细致地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防止子女自残或***行为的发生。
,不能让子女到江、河、湖、池塘、水库等去钓鱼、摸虾、玩水或游泳。
,不能让子女在铁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子女不满12岁的,不能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用物击打火车。
,严禁用劳动工具打逗、追逐;不准在校内追逐打闹。
,校内、校外不准携带非法***、凶器。
,以理服人,以和为贵,不能和别人打架斗殴。
(如马、牛、狗、黄蜂、蛇等)。
,不要随便触摸危险的电器或开关。
,不能爬树或攀爬危险物。
,禁止子女在野外用火。
,自觉防止食物中毒。
,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网吧、录像厅,引导子女阅读健康的书籍读物,不看***秽的书刊和不健康的影视。二、自卫、自救的方法
、***、绑架、拐骗或其他侵犯到你人身权利时,要及时拨打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