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需求
采购人(盖章):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 熊洪波
联系电话:027-85394228 **********
地址: 洪山区南湖大道59号洪山区交通大队
预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4、其他条件: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第二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1
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
项
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
50个日历天
质保期
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质保
(土建2年水电防水5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否
价格扣除比例
6%
二、技术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包括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须具有C证)、材料员等;提供身份证、上岗证、中级职称证、劳动合同、人员社保登记证和参加本项目前3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等证明材料;需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维修工程业绩(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未出过一般事故;
5、外省入鄂企业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有针对本项目完善的施工方案。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1、规范要求
依据施工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若国家颁布最新相关技术规范须以最新规范为准。
若图纸中出现跟下述技术规范相违背的地方,须以下述国家规范为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2017年版] )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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