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美丽集镇路灯及景观灯一批采购
招标编号:2017XSZFCG573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十二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美丽集镇路灯及景观灯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7XSZFCG573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美丽集镇路灯及景观灯一批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其它特定条件: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产品(灯具灯杆)生产企业;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主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④投标企业随带灯具实物样品在截标前送至样品室(要求提供所投LED120W路灯灯具样品和LED30W投射灯灯具样品各1套,);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8年 1月11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7XSZFCG573G
项目名称: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美丽集镇路灯及景观灯一批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每批次货到经业主方初步验收合格(优于或等于招标样品)后付实际货款的60%,验收合格后付至货款总额的95%,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承诺质保期后经业主方复验无质量问题付清;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交货地点:根据业主指定
5
采购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303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3时5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 日13时5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标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914854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美丽集镇路灯及景观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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