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劳动保障监察
日常巡视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日期: 年月日
检查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劳动保障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记录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人力资源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用工方式及人数
全日制人,劳务派遣人,非全日制人。
二、劳动合同情况:
1、是否与劳动者全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是□否□
2、是否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否□
3、试用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是□否□
4、劳动合同是否载明九项必备条款; 是□否□
5、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是□否□
三、规章制度情况:
1、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
2、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是□否□
3、是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是□否□
四、工资支付情况:
1、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否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是□否□
2、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
支付劳动者报酬; 是□否□
3、是否按标准支付了加班工资。是□否□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1、是否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 是□否□
2、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是□否□
3、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是□否□
4、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是□否□
5、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是□否□
6、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是□否□
六、其它情况
1、是否没有扣留劳动者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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