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耕地保护概论
思考:
1、耕地保护的概念
2、我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形势
3、耕地保护的内容
4、保护耕地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耕地保护的概念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二、我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形势
耕地逐年减少,人均占有量小,耕地数量保护任重而道远
耕地的总体质量欠佳,质量保护刻不容缓
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开发整理弥补耕地减少的难度加大
三、耕地保护内容
耕地数量的保护
;
;
;
、复垦、整理。
耕地质量的保护
(1)禁止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和毁坏农田的行为;
(2)鼓励改良土壤,加强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防治污染,维护和提高农田生产力;
(3)保护和利用耕地耕作层,减少耕地占用的损失;
(4)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应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四、保护耕地管理的基本思路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综合管理,开源节流!!!
在体制上、机制上、法制上、战略上、微观用地方式上等五大方面保护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p206)
第二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注意: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概念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系统(p207)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系统框图
三、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四、耕地的占补平衡制度
任何建设占用耕地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开垦耕地的责任人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都必须根据需要落实开垦耕地的资金
开垦耕地的地块应当落实
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新耕地的开垦
省级人民政府在耕地占补平衡中主要有三个方面:
(1)制定开垦耕地的计划
(2)对建设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开垦耕地进行监督
(3)组织开垦耕地
五、省级人民政府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中的责任(p210)
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一、基本农田制度的概念
1.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应该说,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确定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监督管理、保护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的办法。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1、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依据及数量要求
2、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与划定
3、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范围(p212)
三、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1、基本农田数量的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改变或占用。
,当地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
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
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
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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