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审计局
开展单位职责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
教育培训总结
按照“三个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我局于2011年2月18日开展单位职责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教育培训,进一步明确我局服务和推动发展的职责任务,推动审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单位职责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教育培训的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培亲自进行培训,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服务和推动发展的职责任务
在教育培训中,主要领导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边培训边进一步明确服务和推动发展的职责任务,深入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尽职履责,服务审计事业。通过进一步分析和总结,审计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的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根据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市审计局授权的中央、省级和市级投资或中央、省级和市级投资为主的在县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负债、损益。
,审计监督在县的国家金融部门、保险机构
及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县级驻县外机构及其国有资产开展审计监督。
、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法规、规章规定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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