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五、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逐出室外。
六、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七、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八、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按时开放,坚持课外活动对学生开放阅览,热情接待师生阅览和借阅。
2、按时做好全校师生的报刊征订工作。做好报纸,杂志,信件等的分发工作。
3、配合学校宣传教育中心工作,及时宣传介绍重大时事、新闻,及时介绍和推荐新书及各种杂志、报刊资料,出版版报。
4、严格借阅书报制度,按时清点(每学期一次),帐目清楚,及时催交。
5、负责学校宣传橱窗的布置,有关好的文章、资料及时送到专任教师处。
6、对图书要做好验收、造册,设置目录。爱护图书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如有上述情况,按制度规定赔偿,并进行批评教育
7、负责整理,修补图书,按时装订(合订)报纸、期刊,教育学生爱护图书,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阅览、借阅。
8、搞好环境美化和净化工作,每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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