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160408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办事处
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办事处
乙方: 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
鉴于: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在***同志倡导下,经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的一个非营利的慈善团体。成立基金会的目的,是为了广泛联络海内外友好团体和热心人士,弘扬宋庆龄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怀,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支持和参与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和参与两岸交流,“反独促统”,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教育扶贫工作。
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是由方志敏女儿方梅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一个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非盈利性的公益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弱势群体,弘扬尊师重教,促进扶贫济困,推动社会和谐。
甲、乙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效益,实现互利共赢。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双方确立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甲方在公益慈善影响力及经验等方面对乙方予以指导。
2、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公益慈善发展优势。
3、双方确定公益慈善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商定公益慈善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4、双方公益慈善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双方共同声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借用公益慈善名义开展盈利项目。
6、因不
公益合作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