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凡郑州中润实业所属员工都应该
自觉遵守本规则。
2. 本制度如果发生异议, 将提交本公司高层进行二次商讨及修改。
二工作时间、请假及辞职
各部门主管直接对部属员工负责,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直接领导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工作时间: 上午7:30 到 12:00
下午13:00 到 18:30
迟到
2-1. 上班点名不到者,3分钟后视为迟到。每月迟到3次者扣除一天(月平均)工资。
早退与旷工
3-1. 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每早退一次扣半天工资(月平均工资)。
3-2. 上班后迟到1小时者或提前20分钟下班者按轻度旷工处理,扣除一天工资(月平均工资)。
3-3. 不请假而不来上班者,或超过请假天数而不来上班者,按严重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月平均工资)。
请假
4-(请假单),并经直接领导及厂长审阅签批
后,方可离开。
4-,到厂后解释原因,如理由及证据充分
者可补写请假条,如理由及证据不充分者按旷工处理。
辞职
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厂部审核通过后报知公司, 如
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须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
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
6. 自离
6-1. 员工未请假,连续5天不来上班者,按自离处理,公司给予除名并扣发当
月全部工资。
三员工守则
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对部门员工负责,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 而各
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
产值; 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员工反映个人或他人工作或生活等情况均应循级而上, 不得越级呈报, 但紧
急或特别情况(维护或保护工厂公共利益的)不在此限。
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或产品有关的职位, 不得
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 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
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用于
私人电话的拨打,接听私人来电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留宿。
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摄影机、照相机(工作需要除外)、易爆及与
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员工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
导申报并同意后方可携带出厂。
制定、实行岗位证后,所有人员(包括厂长在内),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
方能进行正常工作,无故未佩带岗位证者,按停工处理。岗位证丢失者应及
时的申报。
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玩手机、打私人电话、听MP3及阅读与
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讲卫生, 严禁在厂区内、车间、实验舍、宿舍、食堂等场合随意乱扔杂物,
制造垃圾等,垃圾应入垃圾桶或垃圾袋及时处理。
执行打卡上班制度后,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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