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教育局
宁委教〔2017〕1号
━━━━━━━━━━━━━━━━━━━━━━
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高校、市属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高校、市属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宁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评方案>的通知》(宁廉责〔2017〕1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活动的通知》(宁委办电〔2017〕1号)要求,决定在各高校、市属院校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委(党总支、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评,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量化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统一,坚持结果运用与整改提升相促进,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二、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局(委)统一领导,成立若干考评组,由局(委)领导带队,开展检查考评工作。
三、考评对象
本次考评活动采取重点考评、自查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重点考评对象(共6个)
按照市落实责任制办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对市属各类院校实施考评,考评对象不少于市属院校总数的1/2,在上一年度考评的基础上,本次将对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宁德一中、宁德市高级中学、宁德财经学校、宁德师院附小、宁德电大进行重点考评。
(二)自查自评单位
未列入上述考评对象的其他单位均要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教育工委组织部。
四、考评内容
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实行量化指标考评。
(一)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教育重点;把党章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以及“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二)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健全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抓好教育收费、经费管理、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职称评聘等重点环节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
(三)看有没有抓“一把手”:各党委(党总支、支部)“一把手”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四)看有没有抓查处: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高校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大力整治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乱征乱订教辅材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每年及时召开党委(党总支、支部)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负责组织指导分管范围反腐倡廉工作。
五、考评方法
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估,其中:考评组实地评估权重80%,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评估权重10%,民主测评权重10%;
六、考评程序
(一)事前摸底。了解审计、财检情况,并结合春节、元旦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形成问题清单。
(二)实地检查。考评组查阅各院校相关内业、档案资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体约谈。由市委教育工委集体约谈被考评院校党委(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
(四)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被考评院校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向市委教育工委当面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向本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进行现场评议。
七、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按“好”、“较好”两个等次定级,排名最后一名的学校,由局(委)主要领导和市教育纪工委书记约谈该院校的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院校,要向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作出书面检讨。
八、工作要求
(一)重点考评院校要根据考评内容,整理好内业文档资料,并于1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教育工委组织部。检查考评时间定于2017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未列入重点考评的院校也要根据考评程序进行自查和民主测评,并将自查报告和民主
中共宁德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